在家離世︱讓重病家人在家離世陪伴走最後一程 拆解在家離世遺體如何搬走
發布時間: 2024/06/11 14:05
最後更新: 2024/06/11 15:58
我以為,很多人覺得這個題目「大吉利是」。但直至個多月前,我接受中大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邀請,擔任這個講座的主持,眼見男女老幼都踴躍參與,問了很多到位問題,我知道,社會越趨開放,接受生前身後教育。
說的是「在家離世」。很多年前主持節目時都探討過,說不少患者寧願在家中離世,也不想在醫院,因為醫院較嘈雜,探訪時間亦有限制,親友難以長時間陪伴最後一程。但在熟悉的家中普遍較為安靜,親友亦可隨時探望,讓人生變得圓滿。
我理解「在家離世」有不少好處,但作為主持要問,同時想像到有很多技術上的問題,該講座給我一一拆解。第一個迷思,是現實考慮:家中有人過身,會否變成「凶宅」?
主診及監察不少「在家離世」個案的馮治本醫生解釋,凶宅主要針對他殺或自殺個案,並不包括自然死亡。他舉出一個很好的例子:從前我們的祖先很多都在家中去世,並在家中正室停屍,所以有「壽終正寢」的說法。他展示了一幀舊相片,說以前的喪禮在家旁邊搭建的喪棚舉行,棺木則從旁邊的滑道移送離開。能夠在家中自然死亡,對中西方不少民族而言是「好死」,家宅不會變成凶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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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「在家離世」引伸另一問題,是如何移送遺體?鄰居看到會否擔憂?另一位嘉賓,推動生死教育的年輕人陳培興說,原來可安排「低調出殯」,意思是不用勞師動眾,大鑼大鼓,殯儀服務可安排輪椅,移送戴好帽子、太陽眼鏡及頸巾等遺體到普通七人車,就像普通人離開,不會打擾其他住戶。
「在家離世」亦不用勞動警方,因為香港法例訂明,馮醫生等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14天天內見過病人,並在離世後24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「非自然死亡」,便可在死者家中簽發死亡證。
當然「在家離世」還有很多細節,例如甚麼疾病可以選擇「在家離世」?生死難料,我又如何安排患者在離世前14日找醫生?當日座談會的結論是,「在家離世」跟其他事情一樣,最好還是及早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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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︰包括電視電臺節目主持、司儀、大學兼任講師、傳媒顧問等